草擬修訂條例涉及藥物安全,各界以至市民均表關注。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表示,關注修畢相關指定課程人士有否足夠能力擔當「獲授權人」職位,建議當局以病人權益為前提,與業界進行更多溝通。
香港醫學會前會長蔡堅表示,對應否必須由藥劑師擔任「獲授權人」持開放及觀望態度,惟他強調,當局需公開更多資料,例如課程詳情,以及「獲授權人」的責任等,方可讓公眾有充分資料表達意見。
此外,記者成功向八十名市民進行隨機問卷調查,受訪者均認同藥物安全與自己有切身關係,有八成受訪者認為以非藥劑師人士替代監督崗位做法並不恰當。但逾九成市民均不知道有關規例正進行修訂及立法程序。
受訪者中從事藥劑業的黃先生表示,身處業界也對修例毫不知情,「藥劑師有牌有身份,靠佢盡個監管責任,有咩事都可以搵番佢追究,同埋佢有實戰經驗,相對考試合格只有知識嘅人士有好大分別!」黃續指,現獲知有關情況,稍後會積極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