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工廈倡「廉」 限制自然較多

工業用途的大廈內不能申請普通食肆牌照,只能營辦有一定限制的工廠食堂。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因上世紀七十年代工業蓬勃,工廠區內需要食堂,讓工人有較廉價的食肆,故發出限制多多的工廠食堂牌。雖然近年工廠區轉型,不少工廈已非單一工業用途,但由於食肆牌照涉及公平問題,工廠食堂租金較平、加上免補地價等因素使其與普通食肆更具競爭力,一旦違反地契招待街外客,對普通食肆並不公平。

禁展示招牌及酒精飲品

飲食業牌照顧問公司負責人黃先生指,從申請飲食業牌照角度而言,工廠食堂與普通食肆在衞生、消防等要求並無太大分別,牌照費用亦相若,惟前者限制較多,列明不能夠招待「街客」,及不能展示招牌及出入口不能設於大街一方。

根據《食物業規例》指出,工廠食堂乃指在指定工廠大廈內經營的食物業,有關業務將涉及出售、供應膳食或非瓶裝的不含酒精飲品,以供受僱於該座工廠大廈內所有人在食堂內進食或飲用。

按現行政策,工廠食堂由三個部門共同監管,當中地政總署限制工廈的土地用途,消防處負責巡查消防安全,食環署則綜合各部門指引簽發牌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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