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畀意見」非抗辯理由
「唔好以為喺網上討論區講幾句就冇問題,就算(網民)話係畀意見,或者係亂講,呢啲都唔係抗辯理由。」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網民提出如何可以不當使用港鐵優惠,或撞開閘門衝過搭霸王車,若其目的是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已觸犯法例,有可能被判監禁。
陸亦舉例指,有網民提出父母符合資格申請長者八達通後,便會取其長者八達通來使用,此舉完全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的有關法例,「如果有網民講出親身經驗,有關機構發現後報警,將會調查該網上發言人士,呢條條例更係不設時限,喺網上世界唔代表可以亂講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