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大型電訊網絡供應商華為技術投資有限公司,其一名前項目經理涉嫌向一名電訊產品貿易公司股東索取近二十萬元賄款及貸款,以協助該公司從網絡供應商取得生意,前日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索賄及「開空頭支票」共兩項罪名,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張浩賢(四十二歲)涉嫌於一二年三月十二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一名電訊產品貿易公司股東兼銷售經理索取賄賂,即一筆約八萬元至十萬元的貸款,作為協助有關股東兼銷售經理及其公司從華為取得生意的報酬。另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二年五月十四日,意圖以欺騙手段不履行其法律責任,即虛假地表示兩張從他的帳戶開出的支票妥當而有效,以償還九萬五千元貸款,但事實兩張支票未能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