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控非禮兩男生 傳道人脫罪

【本報訊】已婚駐校教會傳道人,被指藉教授性知識及清潔包皮非禮兩男生下體,昨獲判無罪釋放。曾將陰囊當膀胱的主審區院法官林偉權指,他相信事緣於兩名事主受包皮過長煩惱,事主確曾主動向被告請教及要求協助翻包皮,被告處理手法雖瓜田李下、不懂避嫌,或有思想保守者質疑被告「過於開放」,竟沒帶事主去看醫生,但被告無猥褻意圖,故裁定被告九項非禮罪全部不成立。

隸屬路德會恩光堂的被告黃偉明(四十八歲),在裁決後向記者說:「感謝主」。被告妻子聽畢裁決後,即在庭內與被告相擁,被告亦與親友逐一握手。辯方指被告因案件債台高築,他將獲教會繼續聘用。控方則指他自招嫌疑反對讓他取回訟費,但法官判他可取回訟費。

兩事主供詞嚴重分歧

法官指,兩事主供詞嚴重分歧,但他全盤接納Y的口供,按Y的說法,被告案發時下體未曾勃起,不像享受性趣。法官不排除X記錯案情細節,X或受姨丈誘導而對被告以偏概全,故不接納X指稱被告曾在共浴時親身示範自瀆及射精,並藉清潔割包皮傷口非禮他們。

案件編號:DCCC 108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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