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明告《壹週刊》誹謗索償

【本報訊】上市公司凱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主席許智明入稟高院,控告今期《壹週刊》誹謗他,許指事件是不當地干擾他的生意,令他蒙受損失,而且令凱富能源集團的股價下跌。許智明要求高院評估涉案的誹謗文章究竟令凱富能源集團股價下挫多少,並向被告追討事件對他個人生意及引致凱富能源集團股價下跌所造成的損失,他亦要求高院頒令禁止被告誹謗他,以及要被告刊登道歉啟事。

市值蒸發六億 短暫停牌

入稟狀指,今期《壹週刊》刊登了一篇內容惡意失實及誹謗原告許智明的文章,其標題是「金融黑幫爆追殺令」,許智明因此向被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追討誹謗的賠償、加重性賠償和懲罰性賠償、以及其他損失和開支。

另外,《壹週刊》刊出涉案報道後,凱富能源集團的股價急挫,並於三月廿七日上午十一時廿八分停牌,停牌時每股報一元六角。該公司於停牌當日發出公告,指是該公司要求短暫停牌,以待刊發一份有關該公司內幕消息的公告。該公司截至昨日收市時仍未復牌。

凱富能源則於昨晚發表聲明,指涉案文章於三月廿六日下午刊出後,股民擔憂該公司主席許智明的人身安全和警方的管治危機,動搖了股民投資該公司的信心,直接影響了該公司的股票價值,僅從廿六日下午至廿七日上午交易時段,該公司股價就下挫了近百分之二十,市值蒸發了六億元。為此,許智明及該公司保留對《壹週刊》採取相應法律行動和追討經濟損失的索償權利,而許智明已於廿七日入稟高院控告及要求《壹週刊》對失實報道作出澄清和經濟損失賠償。

刊登恐嚇言論 目無法紀

許智明則透過該份聲明批評,《壹週刊》的涉案文章為達致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捕風捉影,無所不用其極,全然罔顧事實,從來未曾向當事人許智明採訪或求證作實,涉案文章無中生有,強加於人,作風實在霸道,有失新聞的生命在於真實的原則。

許智明又認為,《壹週刊》在涉案文章中引用和刊登黑社會人士目無法紀恐嚇他的言論,是挑戰香港警方的管治和香港法治社會的尊嚴,其手法十分惡劣和囂張。

案件編號:HCA 53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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