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士司機強姦囚8年

年輕的士司機成為相熟女乘客的秘密情人後涉強姦對方案在高院經審訊後,五男二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四小時多,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被告一項強姦罪成,法官即時重判他入獄八年。法官指女事主於案發時經歷了恐怖的一夜,且不知創傷何時才復原;嚴斥被告是一名「非常危險的惡棍」。法官指被告沒有任何求情因素,且要事主出庭複述恐怖經歷,顯得毫無悔意,必須重囚以懲。

廿五歲被告陳鎮昇,被控在一二年十二月廿八及廿九日於其大嶼山家中強姦廿七歲事主X。被告父母及胞姐亦有到庭,被告與家人聞判期間表現緊張,至被告聞悉需重囚後臉如死灰,其母更情緒激動在庭上大叫:「X講大話,離晒譜!」被告被押走時更一度走向父母方向大叫「睇住阿媽呀!」押入羈留室期間亦聽到有巨響及被告大叫「黐×線」。被告父離庭時亦激動大嚷:「X講大話……咁都得……大話連篇……佢唔會好過!」

圖與事主一拍兩散

控方透露,在內地出生的被告有案底,一○年因販毒被判監卅四個月,一一年出獄後又因襲擊及恐嚇女友被判守行為。辯方求情指X在本案中的傷勢只屬輕微,被告手持菜刀揮舞時亦非要逼X與他性交。辯方又澄清判守行為一案中的女事主其實並非被告的女友。

法官判刑指,被告因X與澳洲男友仍有聯絡而感憤怒,並知道他與X的關係將結束,出於報復心態而作出破壞,是令案件嚴重的因素。官續指被告明知只屬「秘密情人」身份,立心「一拍兩散」,自己得不到X,亦要X得不到她男友,故於案發當日為了斬斷X與男友關係,遂在強姦X後向該男友發手機短訊及圖片,令男友要致電X問個究竟。

法官指被告清楚自己此行徑的嚴重性,且以菜刀威嚇X進入他房,以及不理當時在場父母的勸告,這亦令案情更嚴重。法官指被告過往曾被判守行為,目的是要他控制情緒,但他在約一年後又犯下強姦案,故需將他嚴懲。

案件編號:HCCC 229/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