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處前處長:有人好怕留罪證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促請政府訂立檔案法,與公署立場一致的包括已退休的政府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爭取立法多年的他昨批評,「貪曾」曾蔭權及董建華兩位前特首對訂立檔案法態度冷淡,全因有人心虛:「唔肯立法嘅原因就係驚住留低罪證畀人查,無立檔、無存檔,幾錯嘅政策點訂出嚟就無人知,有人可以無法無天!」

朱福強一九九二年提出訂立檔案法,礙於仍在政府工作不便發聲,○七年退休組成「檔案行動組」正式爭取立法。他非常認同公署的意見,更指公署也是沒有檔案法的受害人:「好多時去查政府部門,對方一句無立檔,公署想查都無得查。」

貪曾銷毀大量特首辦檔案

爭取立法經歷「貪曾」及董建華兩任政府,朱福強形容當局回應冷淡,反映他們虛怯:「立咗法就連一張便條、一封回信都要立檔,有咩衰嘢無得走,有人好怕。」朱稱,公共檔案是歷史真相證據,亦是監察政府有力武器,兩屆政府不肯立法,令社會失去監察政府及向政府問責的基礎。

根據資料,「貪曾」一二年中離任前,確實銷毀了數量驚人的特首辦檔案,總厚度達六十六點五米,當中包括一九九九年至二○○四年的預墊備用現金簿中、截至二○○九年為期十年的付款通知書等財務紀錄。而在一二年二月,「貪曾」被東方報業集團踢爆貪盡海陸空連串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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