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港電無記認 減排責任推內地

【本報訊】港府推倒一○年將核電增至五成的諮詢方案,改為從內地輸電三成,表面兼顧反核和減排放訴求,但環境局承認無法追溯南方電網輸港電力所採用的燃料,有能源專家質疑方案剝奪港人對燃料的選擇權,不排除內地擴充核能發電帶動更多核電輸港;有學者批評港府「將減排責任推畀內地」。

南方電網現時採用的發電燃料六成為火電(化石燃料)、水電佔三成,核能僅佔百分之六。城市大學能源及環保政策研究所總監鍾兆偉稱,按比例計水電將佔香港供電量一成,足等於南網的雲南怒江水壩三分之一發電量,內地變相需用更多化石燃料發電。健康空氣行動則關注向內地購電會否影響廣東省減排承諾,香港續受珠三角污染困擾。

憂損兩電員工生計

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兼香港核學會主席陸炳林稱,隨着廣東陸豐、台山及陽江等核電廠相繼落成,未來核電佔南網的發電燃料比例必大幅提升,「咁點解唔直接輸入核電,起碼市民對用緊咩電有知情權!」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則稱,倘與內地聯網,港府應在內地投資發展可再生能源。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則關注,買電減少本地發電比例,會否影響兩電員工的飯碗。

諮詢結果無約束力

環境局指,內地政策增加使用潔淨能源,且推算香港輸入電量僅佔南網用電量不足百分之二,認為輸入電力對增加內地污染影響不大。文件又透露,兩個燃料組合方案,是為規劃基建提供基礎,仍應按燃料價格等因素,靈活調節燃料組合,反映諮詢結果對電力公司最終採用的燃料比例無強制性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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