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視牌照之爭,凸顯出香港缺乏科技創新政策,而落實相關政策時,又多考慮當前政治爭議、既得經濟利益,少着眼香港整體發展。
香港經濟依賴服務業,由於本地成本因各種因素高企,故服務業不可能走低工資、低增值的發展道路,而高增值的服務,則需要知識與技術投入。
網絡技術的發展壓縮了時間與空間,打破了地理因素限制,由此產生的變化遠大於過往交通工具革命。在數碼寬頻和4G移動電訊技術的基礎上,再配合高效率的郵遞服務,使數碼化的內容和實物交易都可通過網絡完成,出現O2O(線下線上整合)的商業模式,從而令香港服務業的腹地大大擴張,不限於三小時交通圈的範圍。
例如不少醫療服務以至即時檢驗和監控、診斷,都可借網絡高速傳送而在香港進行,服務便不限於本地需求,而可極大範圍地提供,包括覆蓋內地有寬頻和電訊可達的地區,並可國內外聯手,提供更佳的整合性服務。至於法律、會計等商貿服務,全面數碼化讓所有程序、調研、商討、諮詢都可在網絡完成,而且通過視頻變成即時面對面交流、協作。在高速網絡化底下,CEPA的作用便沖減不少,卻同時使在港的高增值服務業可面對全球化的市場與需求,發展機會更大。
網絡技術對香港來說只是購買添置的問題,卻涉及服務收費水平會否阻礙普及速度。香港電訊行業競爭不足,法例落後,政府制訂政策時,需把制度因素改變計算在內,並盡快修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