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廠食堂違規款街客

工廠食堂公然違規,食環署「睇唔到」頻頻放生!現有法例訂明,工廠食堂不能招待街客,亦不可展示招牌,但觀塘有工廠食堂卻被揭為賺錢而「踩過界」招待街客,有食肆不滿生意大受影響,食環署卻指查無所獲。立法會議員認為食環署應重新審視該類食堂的經營條件,使工廠食堂可在不影響其他食肆的前提下繼續生存。

撈埋外賣 附近食肆嘆不公

「間食堂門口對正條大街,掛晒招牌又貼埋廣告,咁樣宣傳招街客,擺到明係違規!」陳先生於觀塘經營食肆,不滿附近一間工廠食堂公然違反發牌條件招待街客,更連「外賣到會都做埋」,慨嘆生意被搶,認為對其他領取普通食肆牌照的食店極不公平,「如果佢要做普通食肆就要先補地價,唔係計工廠呎價嘅租,成本高好多。佢依家咁平租,我哋點同佢爭!」

記者曾實地了解,發現有關工廠食堂在工廈地下另設入口,入口當眼處貼上印有「特惠套餐,歡迎外賣,到會美食」海報,午膳期間食客絡繹不絕,場內不乏白領,亦有地盤工人,多名員工更忙着整理外賣。記者甫踏入食堂,即有店員熱情招待,並拿出餐牌推介套餐,惟卻未有查詢「生面口」的記者是否為工廈職員。

不過,食物環境衞生署竟指查無所獲。該署發言人表示,上址食堂現時領有工廠食堂牌照,接獲本報轉介後曾派員巡查,惟未有發現違規情況,又強調已警告食堂負責人,工廠食堂只可接待食堂所在的工廈僱員。

過去兩年,食環署共接獲四宗有關工廠食堂違反牌照規定經營的投訴,經調查後,一間工廠食堂違反持牌條件,招待非受僱於所在工廠大廈內的顧客而被警告。

議員敦促審視發牌條件

「如果淨係靠工廠客一定維持唔到,所以佢哋要被迫偷食,但係做街客,又會對其他嘅街舖帶嚟壓力,所以食環應該改變發牌條件,令佢(工廠食堂)可以唔影響其他人之餘又可以繼續生存!」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恒鑌認為,工廠食堂的發牌條件未有與時並進,不但會令食環署執法困難,更會迫使食堂違規。

陳指倘禁絕對外開放或令工廠食堂被迫結業,擔心造成失業問題,建議當局盡快審視現有法例,以達致雙贏局面。

一經定罪 負責人可監半年

工廠食堂招待街客,負責人隨時判監!根據《食物業規例》,工廠食堂乃指在指定工廠大廈內經營的食物業,有關業務將涉及出售、供應膳食或非瓶裝的不含酒精飲品,以供受僱於該座工廠大廈內所有人在食堂內進食或飲用。至於提供外賣食物服務的工廠食堂,則可在處所內配製食物,供受僱於所在工廠大廈內的顧客外帶食用。

若食環署發現工廠食堂持牌人違反牌照規定經營其他食物業,會發出警告。如持牌人於指定期內經警告後仍重複違反相關持牌條件,該署會考慮取消其牌照。持牌人如經營牌照所列以外的食物業,亦可被檢控違反《食物業規例》的有關規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半年,另加每日罰款九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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