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疑用假文件 食署女主任保釋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一名前女行政主任,被指在任期間偽造多份因工受傷個案的暫用檔案,並涉嫌行使廿七份屬虛假的食環署便箋,她現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八項製造虛假文書副本罪名,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時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廿四日預審,期間准她繼續以五千元保釋。

被告為羅頴賢,四十一歲,報稱任職一級行政主任。控罪指她於前年四月十九日,使用廿七份由食環署發出的便箋,以通知勞工處有關三十宗因工受傷個案的調查結果,而她明知該些副本屬虛假,仍意圖誘使食環署人員黃少嫻接納。

控方將傳召被告前同事作供

控罪另指被告於前年三月十二日至五月七日,製造八份虛假的文書副本,即有關八名人士因工受傷個案的暫用檔案,內有食環署深水埗區環境衞生總監、高級行政主任(行動)2及助理署長(行動)2的簽名或手寫紀錄,意圖誘使該些食環署人員接納。

控方將傳召十四名證人,大部分為被告的前同事,而她已轉部門,故不會再遇見證人。據悉,被告案發時在食環署任職。辯方則指,被告畢業後已加入政府,現育有兩名子女,亦確認她自前年九月已調往其他部門。

案件編號:KCCC 24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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