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禁藥無王管

日本藥物近年備受熱捧,有人覬覦商機,透過拍賣網站放售日本藥物,甚至提供代購服務,乘機「賺番一筆」。衞生署雖曾公布部分未經註冊之熱賣日本藥物名單,但卻未有嚴格監管,令禁售藥物全天候透過網絡銷售。立法會議員促衞生署必須嚴加打擊違規出售藥物人士,保障公眾健康。

「好多人寫網誌都會推介日本藥,話啲藥好有效,諗住買嚟試吓,點知原來啲藥冇註冊,食咗仲可能有副作用!」林小姐早前透過拍賣網站購入多盒日本藥品,包括感冒藥、止痛藥及眼藥水等,其後才知悉所買的日本成藥在衞生署公布的名單上,全部屬含受管制西藥成分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日文列「毒藥」 或致副作用

日文標籤亦標示有關藥物含多種「第I部毒藥」,不適當服用或會引致副作用,「衞生署公布嗰幾隻藥我都有買,我又唔識睇日文,依家直情唔敢再食!」

記者登入其中一個香港拍賣網站,再比對衞生署公布懷疑含有第I部毒藥的藥品,發現公布的十一類藥品中,有八類可購自該拍賣網站,當中以眼藥水及暗瘡膏最為普遍,約有十名賣家出售。記者曾聯絡兩名賣家,對方均有暗瘡膏及止痛藥出售,其中一人更聲稱可代購任何日本藥品,只要記者提供藥品名稱及購買數量即可。

衞生署發言人指出,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均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合法於市面出售,第I部毒藥則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I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另外,根據《抗生素條例》,非法售賣或管有抗生素亦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一年。被問及當局有否主動巡查違規出售藥物,發言人則說,會從不同途徑收集情報,再按既定機制展開調查及跟進。

出事難追溯 議員促巡查

「網上兜售未經註冊嘅藥物係違法行為,衞生署絕對唔可以縱容,如果唔係,出咗事都唔知點追查番個源頭!」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出,賣家透過拍賣網站違規出售藥物或會墮入法網,而市民不慎服用則會危害健康,衞生署有必要嚴加巡查,避免未經註冊藥物流入市面,危害市民安全。王續指,每人體質不同,服用藥物後的反應亦有異,不應盲目「人買我買」,呼籲市民切忌胡亂購買不明來歷藥物。

圖/文:黃芷君、阮佩君、林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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