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大律師黃桂生監54月

【本報訊】執業大律師黃桂生○九年以假遺囑承辦在該年過世的甘草演員兼書法老師區樹湛之遺產,又用冒簽提款單偷取區與其契仔聯名戶口約一萬五千元,黃受審後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使用假文書和盜竊等共九罪成立。

官斥令業界蒙羞

法官昨判刑時痛斥被告行為卑劣,利用其法律專業知識犯案,經過悉心計劃進行奪產大計,將他重判入獄四年半。法官表示,自九八年開始執業、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被告黃桂生(五十一歲),因本案斷送前程,大有可能失去大律師資格,但全因他貪婪所致。雖然被告日前獲兩名大律師同業到庭作精神上支持,但法官認為被告的罪行令業界蒙羞。

法官續斥,被告在欠理據下質疑控方筆迹專家證人,甚至在抗辯時荒謬地指區樹湛(七十四歲)可能用左手在遺囑上簽名,才令簽名有異;被告又要求控方傳召多達卅三名證人,但當中供詞有爭議的只涉及四人,故令審訊拖長至廿天。

案件編號:DCCC 15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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