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資產超標 研即時「迫遷」

【本報訊】公屋輪候冊排長龍,房屋署被審計報告質疑打擊公屋富戶及寬敞戶不力,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就此進行聆訊,有發言的議員也質疑富戶政策成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同意收緊富戶標準,以加快富戶遷出及公屋單位流轉,並正研究只要住戶入息或資產超標,即可要求遷出,建議正諮詢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會審視意見落實改善措施。

審計報告指目前僅百分之三公屋租戶需繳交額外租金,認為富戶交倍半或雙倍租金,都未能令他們交還單位,建議房屋署檢討富戶政策;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就此進行聆訊,有議員指○八年起,房屋署每年只接獲二百至五百多個富戶交出單位,質疑成效欠佳,又批評該署處理寬敞戶不力,使數量持續上升。

處理寬敞戶需情理兼備

現時房署規定住滿十年租戶每兩年要申報家庭入息,若入息超出限額兩倍,需繳交額外租金;當入息超標三倍及資產超標八十四倍,便要繳交市值租金,一年後更要交出單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說,長策會曾討論公屋富戶政策,包括把申報提早至住滿五年或七年,及入息或資產限額超標,便要交還公屋等。張更暗批上屆政府不多建公屋。

寬敞戶方面,張炳良承認現時公屋大單位不足,但處理時也要情理兼備,已將七千多個單位列作優先處理個案,但暫不會要求長者及殘疾人士搬遷。

另外,房屋署署長栢志高解釋輪候計分制改善方案,又指學生申請人輪候公屋需時,部分人當獲配屋時,可能已不符合租住公屋的資格。他又承認要優化計分制不容易,而學生申請人要扣分、或設年齡限制等建議,做法也可能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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