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亞視趕及交企管報告

【本報訊】通訊事務管理局昨在最後限期前,終於收到因違反牌照條款遭重罰百萬元的亞洲電視提交的改善企業管理報告,通訊局稱會評估亞視提交的資料是否足夠及其建議措施是否合理及有效,再作出審批,一有決定,會公布審批結果,包括亞視須採取的改善措施。

通訊局指王征干預運作

通訊局指在一一年,鑑於公眾關注王征被指不恰當參與亞視的管理,故於當年七月展開調查,今年八月底公布有關王征控制及管理亞視的調查報告,指從各種證據顯示包括每周行政例會紀錄、證人供詞及時任執行董事盛品儒與王征簽署的顧問協議等,證實王征是亞視的「實際話事人」,違反王征對通訊局作出「不控制承諾」。由於有關承諾是持牌機構建議書一部分,即亞視亦違反其牌照條款,遭通訊局重罰一百萬元。而盛品儒因未有履行執行董事的職務,容許王征干預亞視日常運作,通訊局勒令亞視七日內撤去盛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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