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半分鐘,奪去一條性命,換來牢獄生涯或終生逃亡,值得嗎?二十五歲的潘嘉恩無辜捲入友人爭女糾紛,被為數九名的青年在快餐店內分別以鐵棍、雨傘架及膠托盤圍毆逾半分鐘,致頭破血流,口吐鮮血,昏倒地上,留院三天後不治。當日成為戰場的快餐店依舊人頭湧湧,但被拿作武器的雨傘架已不復見,職員直言早已不再將雨傘架放置在外,至於是否與曾發生血案有關,則不得而知;另死者妻女於案發後,為免觸景傷情,亦已搬離天水圍公屋,重過新生活。
「以前(雨傘架)會擺出嚟,但收埋咗好耐啦!」記者重返案發的天水圍天瑞邨二十四小時營業快餐店,巡視店內四周,再找不到昔日令阿恩頭部重創的雨傘架,亦看不見膠托盤堆積,因每有兩、三個托盤堆放時,職員便會盡快清理;店員表示雨傘架已很久沒有擺放在外,至於是否與曾被用作打鬥武器有關,則不得而知。而隔鄰文具店的店員,對圍毆事件仍有印象,更表示從報章得知犯案者已受到法律制裁,但就不清楚仍有涉事青年在逃。
當區區議員郭強稱,當年案發後,死者的妻子曾因經濟問題向他求助,獲轉介社署協助申領綜援解決生活,並申請調遷,相信她是為免睹物思人,徒添傷感。
○八年十月二日凌晨三時許,天瑞邨一間通宵營業的快餐店內,顧客寥寥無幾,運輸工人阿恩望着餐牌,打算點餐之際,突然數名男子迅速走近,他感覺來者不善,於是隨手拿起垃圾架上一根鐵棍說:「有乜事傾咗先。」有人卻回應說:「傾?傾你又揸住架生?」說時遲,那時快,眾人一擁而上,團團圍住阿恩拳打腳踢。
各人隨手在快餐店內檢取物品施襲,當中以十八歲的柏麟及二十一歲的阿峰打得最狼最狠,阿峰搶去阿恩用以自衞的鐵棍,即揮棍狂扑,鐵棍即時扭曲變形,阿恩以手護頭,但雙拳難敵四手,何況以一敵九,他被毆至跌倒地上,眾人一擁而上,像瘋了一樣將阿恩如沙包般狂揼;當時快餐店職員及食客,都被場面嚇至目瞪口呆,又怕惹禍上身,都不敢上前干涉或出言阻止。
此時,柏麟提起重逾十公斤的雨傘架,大叫:「行開!」繼而將雨傘架扑向阿恩頭部,阿恩即時頭破血流,口耳出血,昏倒地上毫無反應,整個過程只短短三十七秒。眾人見可能「搞出人命」,於是鳥獸散逃出店外,並分別登上門外兩輛私家車逃去。而血流披面的阿恩,頭部被重創送院搶救,但一直昏迷,情況危殆,後因腦幹死亡,留院三日不治。
阿恩究竟結下甚麼仇口,被人糾眾瘋狂毆打,甚至要置他於死地呢?實情揭發原來只是一宗涉及友人的爭女糾紛,他成為代罪羔羊,無辜枉死於一群青年的瘋狂行徑下。
爭女糾紛源起於柏麟,因懷疑女友與前度男友小強藕斷絲連,案發前一天,他於天水圍天瑞商場遇上小強及同行友人,當中包括阿恩。情敵見面,分外眼紅,柏麟即時找來多名朋友撐場,並與小強等人對峙,雙方發生口角及推撞,但未有動武,擾攘一會後各自散去,但阿恩卻被點相,事發當晚他被發現獨自於快餐店內,柏麟於是吹雞找來同黨,伺機教訓一番。
枉死的阿恩,於單親家庭長大,學業成績欠佳,讀至中三便輟學,少年時曾有反叛期,經常於屋邨流連,因而結識邨內一些有背景人士,但他自結婚後,已改邪歸正,與妻子育有兩名女兒,一家四口靠他做運輸工人維持,每逢放假,他便與家人享受天倫樂,在妻子眼中,阿恩是一名稱職的好丈夫、好爸爸。
而行兇的九名青年,年齡由十五至二十一歲,始作俑者柏麟,犯案時剛滿十八歲,他居於元朗,只讀至中四程度,輟學後曾經當過運輸工人;當晚教訓完阿恩後,他與同黨一干人等到酒吧飲酒至天亮,直至得悉阿恩傷重不治,眾人才知闖下大禍。他們原以為可以逍遙法外,但快餐店內的閉路電視已拍下眾人的圍毆鐵證,警方展開追捕行動,首先落網為當年十五歲的國豪,他轉為控方證人,而十九歲的嘉誠一度潛逃內地,於兩個月後與柏麟在社工陪同下到警署投案,兩年後阿峰亦被捕,至今仍有五人在逃。
日期:二○○八年十月二日
地點:天水圍天瑞邨一通宵營業快餐店
經過:當年十八歲的吳柏麟,懷疑女友與前度男友小強藕斷絲連,與小強及其二十五歲友人潘嘉恩曾起衝突,後潘獨自到快餐店消夜時遇上吳,吳即召來八名友人,以各種重型物品施以狂毆,令潘頭部重創,昏迷三日後死亡
結果:吳柏麟及林兆峰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當年十五歲的張國豪及十九歲的布嘉誠承認誤殺,分別判囚四年及五年半,仍有五人在逃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