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喬老爺」喬曉陽南下談政改,曾以相聲曲目「關公戰秦瓊」作喻,指出建制派與反對派各執一端雞同鴨講的困局。這次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來港,本想以《基本法》箍死「公民提名」,但因話沒說盡,留下不少演繹空間,結果同一篇講稿,得出兩種截然不同的解法,兩邊陣營各取所需,各自表述,南轅北轍,恍如活在不同時空,成了新版「關公戰秦瓊」。
事實上,北大人以為搬出一套《基本法》,就能把政改框死,把泛民唬退,未免想得太美。律法條文總有灰色地帶,甚麼是立法精神,甚麼是條文原則,根本誰也說不清。譬如,現時俗稱「超級區議會」的五個立法會區議會(第二)議席,便與當年起草《基本法》時的功能界別不同,這是否也違反了立法精神?又譬如,《基本法》的政改程序本來只是「三部曲」,現在卻變了「五部曲」,這又是否與條文原則相牴觸?更甚者,就算白紙黑字寫下來,也不定要守,《基本法》中的政務司司長英文稱謂是Administrative Secretary, 回歸後陳方安生不喜歡,嫌貶損了她的尊位,於是後來改稱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有了這些歴史,反對派會問,難道《基本法》真的一字不能改嗎?更何況,那些「廣泛代表性」、「按民主程序」等空泛詞匯一直存在大片灰色空間,爭拗起來,一個關雲長,一個秦叔寶,勝負難料。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勝負關鍵不在《基本法》,不在律法,而在政治。泛民若翻起臉來,硬幹起來,就是不跟《基本法》,就是不理甚麼法律條文,挾香港民意而叫陣,北京如何自處?回歸十六年,港府施政不得民心,社會民心躁動,反對派已累積了相當實力,相當「民意」支持,北京現在才講「愛國愛港」,才講「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當特首」,形勢被動,隨時有法難用矣。
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