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形容,指港人會選出不愛國愛港、與中央對抗的人做特首,是有「創設想像力」的假設,相信無論是將來的特首普選提名委員會或整體選民,都會選出愛國愛港者,但他未有正面回應提委會是否有責任將不愛國愛港的人選篩走。他又重申,《基本法》「白紙黑字列明」特首普選的提名權,只授予提委會作機構提名,再次強烈暗示泛民提出的「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
李飛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兼基委會副主任張榮順,昨日結束三日訪港行程。李飛於離港前在其灣仔下榻酒店,召開長約二十分鐘的記者會,一共回答了記者五條問題。
李飛日前指出,若特首普選選出不愛國愛港、與中央對抗的人做特首,便會令中央陷於兩難,對香港造成動盪,必須確切解決這個問題才能實行普選。問及若港人真的選出不愛國愛港者,中央會如何處理?提委會是否有責任篩走不愛國愛港的人選?李飛昨未有正面回應,僅指這是個有「創設想像力」的假設,相信無論是提委會或整體選民,都會選出愛國愛港者,強調當特首者便要忠實執行《基本法》及對中央負責,而履行《基本法》的便是愛國愛港人士,相反的就「不好說」。
李飛強調提委會是「機構提名」而非個別委員提名,被泛民質疑「僭建」《基本法》。李飛昨日重申,《基本法》附件一規定落實普選前的特首產生辦法時,訂明是由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但《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特首普選方法時,則只說「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說明兩者有所不同,後者將提委會視作一個機構,而非提委會委員,他們通過民主程序,反映集體意志,而所有提委會委員都有平等提名權、所有合資格參選人都有權向提委會爭取提名。
問及這是否意味參選人須取得提委會過半數支持,才可成為特首普選的正式候選人?他說這些可由香港市民討論,但認為最終候選人數目不可太少,否則選民便無從選擇,但也不可太多,以免造成高昂的選舉成本。
李飛昨日繼續絕口不提「公民提名」四個字,亦未有正面回應中央是否已否決有關建議,但就強調《基本法》已「白紙黑字列明」特首普選提名權只授予提委會。
李飛又在記者會的開場白中,形容自己在三天訪港行程中,深切體會到特區政府對落實普選的信心、港人對普選的高度期待,以及香港是個法治社會、完全開放的國際大都市,擁有海納百川、求同存異、理性務實、兼容並包、和平理性的優良傳統,相信港人會習慣按法律處理問題,盼今次訪問可澄清社會上出現的「誤言誤語」,使大家循「正確方向」推進政改,但他同時未有提及「佔領中環」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