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二歲青年相約十七歲援交少女作性交易,卻存心「食霸王餐」,兩人開房後,青年講價不遂,即拿出哥哥早前參加警方活動獲贈的警徽紀念品,冒警威嚇要拘捕少女,逼對方免費與他性交,少女就範,但在性交期間用手機發訊息通知社工,之後並報警。青年昨在高院承認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致性交罪,其大律師求情時,稱本案僅是由肉金糾紛引起的「經濟犯罪」,要求輕判;法官現將被告還押至十月十五日判刑。被告劉嘉誠,犯案時為毅進學生,現時無業。
案件編號:HCCC 26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