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徒弟證區樹湛生前需接濟

【本報訊】執業大律師黃桂生涉嫌行使甘草演員區樹湛的假遺囑及盜款一案,昨在區院續審。辯方透露區樹湛家族曾擁有多處物業,包括西區西源里整幢大廈、中區機利文街物業及粉嶺龍躍頭土地等。但區的徒弟陳國棟昨出庭供稱,區生前生活清貧,不時要接濟;雖然區欲立遺囑將遺產交給他,但因區沒有資產,根本不需立遺囑。

五十一歲的被告黃桂生,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宣誓後作出虛假陳述及盜竊共九項罪名。黃桂生的胞姊黃彩竹是已故區樹湛的其中一名徒弟。區另一徒弟陳國棟昨供稱,他自九七年認識區,○○年成為區的徒弟,區多年來將西源里物業事宜均交給他處理。他得知區樹湛家族曾擁有西源里整幢大廈和粉嶺龍躍頭一幅土地,龍躍頭的土地是由區及其兄弟分別持有。陳指區生前將龍躍頭土地出售,惟後來被騙。辯方則指,區的家族除上述資產外,亦曾擁有機利文街,但陳指不清楚。

禁被告入西源里單位

據區樹湛的「契仔」張偉明之前供稱,張九七年買下區的西源里物業後,每月按時付區五千元,又強調與區感情要好,二人不時見面。但陳國棟稱,區死前十年,身在外國的張一直無返港探望,亦沒來電;○一年四至六月,張未按時付五千元款項,令區感徬徨,陳遂帶區往律師樓打算入稟控告張,但後來不了了之。陳又指區生前欲立遺囑將遺產交給他,但他拒絕,所以指區根本無立遺囑。

對於辯方指,被告其實是區徒弟之一,陳予以否認,更指區跟被告感情不好,區生前多次公開指被告不是他徒弟,亦警告眾徒弟不得讓被告進入西源里單位。陳形容區公平對待每名徒弟,指區從不收取徒弟學費,反而是包食包住。

案件編號:DCCC 15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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