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診所手術受規管

DR醫學美容「毒血針」事故發生一周年,仍未有任何人對死傷者承擔責任。事件除凸顯美容中心「踩界」提供醫療服務,亦暴露現時部分醫生在商業大廈私家診所做「大膽手術」,完全無王管。據知食物及衞生局已決定「重錘」整頓業內歪風,轄下督導委員會正磋商收緊監管私家診所,日後或透過立法及「診所發牌制」,限制醫生只可在合規格診所或日間手術中心做高危手術,初步建議按麻醉深淺、手術危險性及病人身體狀況三大原則,劃分手術風險級別,例如全身麻醉、隆胸及抽脂須受規管。

麻醉深淺 病人狀況作指標

食衞局去年底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下設四小組,當中「區分醫學與美容小組」已交報告;「界定非住院高風險醫療程序小組」則負責檢視私家診所做手術問題,並已擬定規管方向。現時醫生只受《醫生註冊條例》及《牙醫註冊條例》等監管,部分條文七十多年來並無修改,已與醫學發展脫節,尤其法例只監管醫生資歷及權限,診所人手及設施則無規管。小組將檢討範圍定於十二小時內完成、病人可即日回家的手術,並以麻醉深淺、手術風險及病人身體狀況,區分高危及低危手術。

消息人士解釋,涉及全身麻醉或深度安眠的手術,只應在醫院進行,但現時即使在診所進行也「無王管」,當局日後或可透過發牌,限制醫生在持牌診所進行這類手術,牌照可列明診所須配置急救器材及須有麻醉科醫生監察等;輕度或局部麻醉,例如切除粉瘤、拔牙、白內障等,因風險偏低毋須額外領牌。

長期病患者宜入院做手術

手術風險方面,開刀及深層穿刺可造成出血,或令人體內無菌區域暴露於空氣細菌,隆胸及抽脂等也有危險性,應受規管並制訂防感染及應急措施。照腸鏡及胃鏡因風險低可獲豁免,而腸胃也非無菌區域,只要有正確消毒儀器便可;相反,氣管鏡因有機會致窒息,故需受限制。另外,若病人本身有長期病患,如高血壓或糖尿等,若病情不穩便不適合在診所做手術,應安排入院進行。

身兼小組成員的醫學會會長謝鴻興指,日間手術是國際大趨勢,贊同當局釐清法例上「灰色地帶」。他指本港長期缺乏私家病床,若有適當規管,私家醫生可提升診所規格,或到持牌的手術中心掛單,雖然會令業界經營成本上漲,但大原則是確保病人安全及醫療質素。小組主席梁憲孫表示,成員仍在就原則問題磋商,未有具體方案,稍後會先向督導委員會匯報進度,之後再研究細節,期望今年內提交報告。他認為不一定須發牌規管診所,亦可先由衞生署推行自願登記制。

規管高風險非住院手術三大原則

1)麻醉風險

若只輕度及局部麻醉,病人維持清醒,毋須另設規管

需全身麻醉或深度安眠的手術,只應在醫院或合規格手術中心進行

考慮發牌時,列明規管要求,例如需配備心肺復甦和急救設備,以及高風險麻醉需由麻醉科醫生負責

2)手術風險

涉及開刀與穿刺,令本應無菌的體腔或器官暴露於空氣,或與外來物接觸,應受監管,例如部分關節手術、深層抽針等。胃鏡及腸鏡不受限制,因腸道及胃部並非無菌,制訂妥善儀器消毒指引已可

凡抽取人體體液或組織超過500毫升,須受規管,例如抽脂

植入外來物將研究是否監管,例如隆胸手術;植入尿道支架、睾丸填補物等,可研究豁免

3)病人身體狀況

參考美國麻醉科學會指引,按健康狀況將病人分五級,第一級最健康及最穩定,第五級身體最差

第一及第二級病人在診所接受手術毋須規管,第四及第五級只應在醫院或受規管診所接受手術

第三級即患嚴重系統性疾病的病人,是否納入規管仍待商議

記者陳紹恒、蘇家欣、張美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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