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新聯益置業有限公司,據公司註冊處的資料顯示,該公司共有十二名股東,當中包括何厚鏵父親何賢(由其三名遺產管理人何厚榮、何厚炤及何厚鏵代表);何添家族成員何厚鏘、何厚浠及何厚煌等。
入稟狀指,原告於今年二月與被告正建健康產品有限公司簽訂租約,將原告名下一個愛都大廈單位連一個車位租給被告,租約於今年四月起生效,為期兩年,每月租金十三萬元,原告又以每月四千元的租金把另一個車位租給被告;不過,被告由今年六月開始欠租,截止九月底已欠原告逾五十三萬元,被告於早前兩次開出用作還款的支票都無法兌現,原告遂興訟向被告追討欠款。
案件編號:HCA 186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