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炸藥案 貨主被起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日前驚傳查獲由香港空運抵台的廿公斤TNT黃色炸藥,經任職影視公司燈光師的蘇姓貨主澄清只是拍劇用的煙餅後,蘇昨被檢方依涉嫌公共危險、偽造文書及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起訴。而航警局誤將煙餅當炸藥的烏龍事件被傳媒曝光,引起警政高層震怒,促航警局徹查洩密者身份。

航警局刑警隊前日約談貨主蘇振宇後,蘇表示因承包電視劇,為特效所需從大陸購入煙餅,再經香港運到台灣,由於貨物以「燈具」名義申報,與實際進口物品不符,再加上該物品有引燃的危險性,故桃園地檢署昨落案起訴蘇,准以五萬元新台幣交保,並限制居住地點及禁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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