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嘉勳教育中心 職員涉姦女生

歌手張敬軒任代言人的補習社嘉勳教育中心,發生補習社職員涉嫌在校內強姦女學生的案件。該教育中心一名已婚三十歲男接待員,因工作之便取得一名十八歲中六女生的資料後約會對方,更涉嫌在校內的儲物室將她強姦。該名在事發後已離職的男接待員,被落案控以一項強姦罪,昨在東區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於高等法院審理。

被告鄧慶賢,事發後已離職,報稱現時無業。控罪指他今年三月四日,在北角英皇道振華大廈的嘉勳教育中心儲物室內,強姦女子X。控方決定將案交高等法院審理,並申請將案押後至十一月八日,進行交付審訊程序。

控方更申請取消被告擔保,原因是他取得女事主的住址、手提及家中電話、就讀學校等資料,擔心他獲保釋期間會干擾證人。

惟辯方律師力陳被告案發當日被捕至今一直獲警方批准保釋,期間未曾作出任何干擾證人的舉動。

律師又指被告與妻子在一一年註冊但沒有大宴親朋,現時被告妻子已懷孕三個月,雙方定於本月底補擺喜酒。被告離開嘉勳後協助妻子打理其美甲店,警方亦扣起他的手提電話,因此根本無從再接觸到甚至遇到女事主,而他棄保潛逃的機會亦甚低,希望法庭讓他繼續擔保外出。

五萬元保釋 禁接觸證人

法庭最後批准被告保釋,但保釋金就由原來的五千元大幅提高十倍至五萬元,並禁止他離開香港,要他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及每周兩次到警署報到,保釋期間他亦被禁止以任何直接或間接方式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ESCC 334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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