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條例保障不足 團體關注

就有生產商未有在魚丸及魚類製品的包裝封面標明含豬肉成分,有回教團體表示非常關注。九龍清真寺暨伊斯蘭中心總教長Muhammad Arshad批評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對消費者保障不足,隨時令對豬肉及豬製品避而遠之的回教徒無辜「破戒」。

Muhammad Arshad亦有留意剛實施的條例,他認為如果魚丸內含有豬肉,法例應該訂明廠商須在包裝當眼處標明成分。他表示,市民在消費時難以細閱產品包裝背後的成分標籤,隨時令他們在不知情下吃到豬肉。他又解釋,很多人以為回教徒只戒食豬肉,其實他們連含有豬皮、豬骨的各種製品,都一律不會使用。

近年從回教地區的來港人士增加,有關議題在港亦引起關注。月前於香港中文大學,有一位來自北京的穆斯林學生撰寫公開信予校長沈祖堯,要求中大供應清真食物,事件引起討論。及後,沈於網誌承諾會於十二個月內實現構想,希望令中大社群學習尊重文化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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