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障礙易蕩失 恐招禍

今日是世界認知障礙症日,本港約十萬人患上此症,不時有患者獨自上街「蕩失路」後失蹤,令家人擔心不已。有社福機構表示,部分患者無法妥善照顧自己,常忘記自己的名字及住址,一旦「走失」可能導致不幸事件,建議家人不必等候患者失蹤廿四小時後始報警,反應搜集患者近照及個人資料等盡快報警,因不少患者同時有長期病患,身無分文兼無水無糧對生命構成威脅。

「諗番起個心仲驚緊!」黃女士的六十三歲母親患嚴重認知障礙症,曾一年內「走失」五、六次,去年中母親獨自離開小西灣寓所,失蹤三日兩夜,幸好在港鐵沙田圍站被市民發現。黃女士憶述時不禁哭起來,「佢下午着住睡衣出街,半夜先報警,通知埋巴士公司、港鐵,一路未搵到,嗰時都打定輸數。」她希望市民伸出援手,當發現長者無錢搭車,不應單單「好心幫佢畀錢」,可了解他們是否迷路、不懂回家。

過去曾有調查指,三成認知障礙患者具「走失」風險。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主席麥建華指出,本港人口老化,認知障礙長者有上升趨勢,據警方一○至一二年資料,曾接獲三千宗市民失蹤求助個案,百分之一至二最終「搵唔番」。

麥說,「家人應準備尋人啟事,唔使等失蹤廿四小時先報警。」他建議家人整理好患者的資料及近照後便盡快報警,否則患者或已「蕩到好遠」。市民倘見到懷疑「蕩失路」長者,亦可用友善語調詢問其名字,並留意衣飾是否留有聯絡電話。

佩戴刻名飾物助尋回

耆康會資訊科技及服務發展經理黃智傑表示,該會兩年前推行「樂回家」長者走失支援服務,協助認知障礙患者及家屬,至今有逾一百人為患者登記尋人資料,方便需要時使用。

他建議照顧者與患者上街時緊隨身旁,切勿「叫佢街市門口等,自己走去買餸」,並且每天留意患者服飾,另可把刻有姓名、電話的手鏈等飾物給患者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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