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講道理有胸懷可得民心

二○一七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委員會是香港憲制框架下、《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下唯一合法的「篩子」,其功能是「篩選」出若干參選人供香港選民們投票選出行政長官。一直以來,溫和反對派是正視這樣的框架和程序的,他們爭取的是「篩子眼兒」大些,或曰「門檻」低些,好讓他們能派人「出線」參選,其理據是,這樣做符合公平而普及的選舉原則,「不同政見者」有機會參選,選民們「有得揀」。

這樣的理據在公民社會已頗為成熟、選舉文化已深入人心的香港是很有市場的,能夠得到民意支持。當然,許多選民贊同這樣的選舉理據而不一定就是支持反對派的人當選,這是兩回事。然而,朝廷前一陣子不知就裏,喬曉陽大人不在「選舉理據」上講道理、做工作。而是直接宣稱「對抗中央的人不能參選」,把「法治框架」下的「篩子」弄成了政治鬥爭工具,本地左派們也奉命萬炮齊轟,一下子嚇壞了香港人,反對派的「同情分」直線上升。如此混戰,「轉移了鬥爭大方向」,香港人不能不猜疑北京是不是要「真普選」?是不是要讓今後的行政長官在「公平和普及」的原則下選舉產生?還是又搞變相的欽定?香港人的選舉權是不是完整而充分?選舉意志是不是自由和受到尊重?

其實,在提名委員會框架內,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下,上述香港人視為核心價值的種種原則就不能最大限度的實現嗎?當然不是。「篩子眼兒」大些、門檻低些、選舉中的公平普及原則、不同政見者能夠參選、香港選民自由的有選擇性的選舉等等,是不難實現的。北京只要守住「依法辦事」、放開懷抱、相信港人、尊重港人,不要把不相干的政治鬥爭摻合進來,政改諮詢就能贏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