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生命孕育期間驟然不保,公立醫院醫生被指處理失當!懷胎七星期的孕婦因陰道出血,兩度向屯門醫院求診仍獲准回家休息,最終三日後流產,夫婦痛失骨肉,醫院卻否認涉及人為疏忽,反指病人已被診斷為過期流產且拒絕入院。關注病人權益組織認為,醫院有責任向病人交代病情的嚴重性,建議加強與病人及其家屬溝通。
懷孕約七星期的周太於八月中發現陰道流血,向屯門醫院急症部求診被指無大礙,並囑回家休息。但隨後出血情況加劇,血色由啡色變成鮮紅,出血量亦大增,周太遂於五日後再次求診,「呢次講過話可以入院,但跟住又話唔入都得,可以返屋企休息!」周太遂未有為意而選擇回家休息。
然而,周太三日後竟在家如廁時排出胚胎證實小產。周先生不滿醫護人員處理草率,漠視妻子病情之嚴重性,要求醫院給予合理交代,「病人唔係醫生,點可能咁兒戲由得個病人自己揀入唔入院o架!」
屯門醫院發言人回應事件時稱,病人經檢查後被診斷出現先兆流產,醫生遂安排半個月後覆診,其後再次求診,醫生初步診斷為過期流產,建議她入院,惟病人僅選擇如常覆診。
醫生遂提醒婦人如腹痛加劇及陰道出血次數增加,需盡快前往急症部。病人於三日後由救護車送院,證實自然流產。發言人指出,急症部醫生已因應病人的臨床情況,先後進行陰道檢查及超聲波檢查,事件不涉人為疏忽。
「唔可以就咁拋個波畀病人就算,醫生應該清楚交代病情、講明唔入院嘅嚴重性!」關注病人權益的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事件反映前線醫護人員與病人溝通不足,病人雖有權選擇入院與否,但醫生仍有責任提供充足資訊,協助病人決定。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強調難以評論個別事件,但一般而言,懷孕十二星期的孕婦出現先兆流產屬常見情況,經檢查後如發現不涉及宮外孕、大量出血等問題,孕婦可回家休息。過期流產乃指懷孕後胚胎死亡,胚胎未能排出仍留在子宮腔內,病人應入院,以免出現大量出血、血壓低或休克等併發症。「如果病人唔想入院,醫生應該安排病人觀察下先,搵婦產科專科醫生檢查下先好畀病人走,咁做會較為妥當!」
記者:徐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