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建議措施概要

‧建議未來十年(即2013/14至2022/23年度)的總房屋供應目標應介乎四十四萬至五十萬個單位之間,供應目標為四十七萬個單位,並每年更新。

‧未來十年公營和私營房屋比例為六比四,比例會因應環境轉變而作靈活的調整。

‧在政府現時承諾的每年興建五千個新居屋單位的目標之上,興建更多居屋單位。

‧公屋應繼續優先照顧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長者,透過改善配額及計分制,逐步縮短卅五歲以上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輪候時間至平均三年。

‧研究在現有公共屋邨內,如地積比率相對較低又有足夠設施的現有屋邨,興建單身人士公屋大廈。

‧應加強執法杜絕非法及違反樓宇結構和防火安全的分間樓宇單位,包括劏房及板間房等;研究以發牌或業主登記制規管該類單位的安全及衞生情況,探討在短期空置的政府土地上興建過渡性房屋。

‧善用私營機構力量和推行公私營合作計劃,增建適切而可負擔的房屋。

‧建議市區重建局未來增加興建中小型單位的比例,加強為中低收入人士提供適合房屋的角色。

‧檢視土地規劃和土地行政的各項程序和審批要求,以求盡快釋放土地資源。

‧加快公營房屋建屋興建流程,由七年縮至五年,長遠將市區非住宅設施遷移,以釋放更多市區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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