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以反戰為賣點,於○八年首度當選總統,就任未幾獲頒諾貝爾和平獎。首任四年內結束伊拉克戰爭;如按既定時間表,美國作戰隊伍亦於明年完全撤出阿富汗。推翻利比亞卡達菲政權之戰,奧巴馬政府拒當牽頭角色;發第一枚飛彈者,乃法國而非美國,且經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以色列欲動武阻嚇伊朗製造核武,奧巴馬不惜美、以關係陷入緊張,強加制止。
奧巴馬對民選、來自穆斯林兄弟會的埃及穆爾西政權,採尊重民主態度,但遭國內外跟埃及軍人屬同一利益集團的政客、軍火商及輿論打手,批評背棄埃及利益。
奧巴馬上台至今,唯一決定大規模動武,乃對阿富汗增兵,但目的只不過是遏制塔利班洶洶來勢為明年撤軍準備。奧巴馬不再採用前總統布殊那種鋪天蓋地、明益軍火商的消耗戰;取而代之者乃有的放矢的小規模針對行動,包括擒殺拉登及加強無人戰機出擊。
建議向敍利亞動武,乃回應殘暴政權施化武屠殺平民的非不得已行動。有論者認為,動武全因奧巴馬失言,把敍國政府使用化武定為向後者採取行動的「紅線」而已。若是為了個人榮辱、為了美國總統的「威信」,奧巴馬早已把軍火商的存貨,不顧一切投擲向敍利亞。
奧巴馬把完全符合美國法律、可由自己作出對敍利亞動武的決定,訴諸國會,鄭重指出動武非個人榮辱得失使然,乃舉國道德抉擇:面對敍國人民的苦難,美國的民意代表如何取決?奧巴馬挑戰舉國良知,也挑戰舉世良知。港人願意接受此挑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