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啟明街一棟有五十六年樓齡的六層高唐樓,因露台有隨時坍塌危險,被屋宇署申請「封樓」,居民要暫時遷離,以便進行露台拆除工程。此舉當然會對住戶生活造成不便,但為安全着想,住客雖有些不情願,最後亦只有無奈接受,收拾細軟,暫別家園。
儘管當局這次的搬遷安排,已盡量照顧受影響居民的需要,不過當局處理整個事件的手法仍引起住戶不滿,主要是因為當局打算拆了露台後,會再為整幢樓宇的結構進行勘測,如發覺已不適宜居住,不排除整幢清拆。
有住戶指出,樓宇殘破到要當局緊急「封樓」,反映出其「高危」程度,所以將來就算要他們返回居住,也必住得提心吊膽。所以,他們一直要求當局全幢清拆,總好過現在「分段式」處理,要他們搬出搬入,做法「勞民傷財」。筆者認為,住戶的要求有其道理,既然該幢唐樓拆了露台仍可能存在危險,當局何不索性收回重建?
重建的好處:第一,可把該樓潛在危機的隱患徹底消除,一了百了;第二,可按市建局的收樓賠償條件,給予住戶合理的補償;第三,可讓有關土地按新的地積比率重新規劃,配合社區需要,有利增加綠化和公眾空間,又可增加住宅單位,地盡其用;第四,可趁此契機為今後靈活處理舊樓重建問題作出可行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