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的酷刑聲請者,可向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申請每月一千二百元住屋津貼(兒童津貼減半),以及價值九百元的食物(兒童為五百四十元)。若申請者從事「黑工」搵食,月入隨時過萬,較他們在家鄉的收入高出數倍。有學者質疑這批自稱「政治難民」的人,實則是「經濟難民」,來港目的是「搵銀」。
根據瑞士銀行去年一份有關世界各國人均收入的報告,港人人均淨收入為時薪九十七點五港元,比起不少非洲及南亞國家高得多。例如在印度德里及孟買,平均時薪約為十七港元;在印尼雅加達,平均時薪約十八元;菲律賓馬尼拉的平均時薪為十五點六港元;肯尼亞首都內羅畢的平均時薪則約為二十港元。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認為,部分來港後提出酷刑聲請的人士,來港前經濟條件較差,「本身佢哋喺自己國家收入唔多,冇乜機會,咪過嚟博一博。」他形容這批人為「經濟難民」,「我估佢哋趁嚟香港『避難』呢段時間,搵得幾多錢得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