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政治解碼:行政主導 誰來主導

西環官員撰文,指香港政治體制並非三權分立,因為香港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不似美國般擁有獨立、完整的權力。文章末段更借前基本法草委之口,強調香港採行的是「行政主導;立法、行政既制約又合作;司法獨立」體制。說到底,無非又是唱行政主導的段子。

「行政主導」是朝廷論述香港管治時的口頭禪,彷彿當成一句符咒,以為不停諗誦就會變成真實。這也難怪,回歸十六年,港府管治積弱,權威不振,施政舉步維艱,不是被立法會牽着鼻子走,就是被司法機關猛拖後腿,行政主導怎不被當成自我麻醉的政治迷幻藥。只是,自我麻醉只能逃避現實,不能改變現實,一味像鴕鳥埋首沙堆,行政主導永遠也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海市蜃樓。

其實,「行政主導」從來沒有寫在基本法條文之中,只是從有關特首地位及職權的條文精神中體現出來,同樣道理,「三權分立」這個概念在基本法中刻意淡化,但不代表完全不存在。正如有人說,九七後的香港政治體制夾在縫隙之中,其實是一種在三權分立基礎上的行政主導制。惟有這樣,才能解釋為何行政主導在回歸前行得頭頭是道,在回歸後卻行得蹩腳碰壁。

港英政府行的是純淨版的行政主導,雖然當時的立法局名義上也肩負監督與制衡職責,但實際上只是橡皮圖章,主席由港督兼任,委員由港督委任,真真正正受行政主導。雖然九三年後改制,港督不再插手立法局,但整體格局仍是行政強,立法弱,政府施政阻力極小。回歸後情況一百八十度轉變,由於種種歷史因素,行政立法完全分割對立,在這種嶄新格局下,只有港府強勢,行政主導才能維持。可惜,自董建華開始,港府長期積弱,根本駕馭不了立法會,行政主導便跌跌撞撞,東歪西倒了。如果港府無法扭轉弱勢,行政主導只會一直淪為口號而已。

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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