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薄案有趣的地方,是重視人證多過物證,公訴的證人幾乎都是薄熙來的至親好友,由證人供說某年某月有這樣一回事,諸如把幾百萬公款留作家用,由商人出錢在法國購置豪華別墅,這種貪腐事都在薄熙來面前說過,叫薄不能抵賴。
但薄不是省油的燈,瞬間抓到審訊重點在於知不知情,他不否認所述情事,可就堅執自己不知情,意思是你們說你們的,在我跟前討論,我可沒在意,最終是你們跟谷開來自把自為;是親信在利用其權位貪腐,他不知情。因此,薄到最後給自己下的評價是「深感治家無方,給國家造成了不良影響」,「我失察少教,難辭其咎,我有責任,作為父親,子不教父之過」。貪腐案在薄說來倒成了家教案。
公訴重點要靠被告人的親信頂證,審薄案本來就有共產黨特色,又因為薄翻供,審訊不期然又沾上文革色彩,電視畫面、微博即時傳述審訊過程,便像當年扣帽掛牌遊街示眾;妻子鬥丈夫,下屬鬥上司,商人鬥高官,被批鬥的最終只能把自家的關係網一一割裂,不惜自我揭秘,妻子不忠,親信不義,昔日不過外表風光,原來孤獨到無朋友。
從前就有人說過,寓言、童話一類讀物不見得有益,孩童固然不學小豬的愚笨,卻未必不學狐狸的狡詐。薄案為鑑,也未必能減少官員貪腐,相反只會讓將來的貪官手段更高明。日後高官貪腐,最須提防的是自家人,六親不認,有黨性無人性,薄案的教訓反映黨性幾十年無改。公審至今,怕連共產黨也不會相信有助推動法制公義,或有助表明反腐打貪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