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委會通過工商廈劏房津貼

【本報訊】扶貧委員會昨一致通過向居住工商廈的低收入劏房戶發放「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家庭一次性生活津貼」,津貼額由三千五百元至一萬元不等。連同早前獲委員會通過提供予居住環境惡劣住戶的一次性的津貼,估算逾二十一萬人受惠,預計在今年年底發放。此外,委員會決定在九月二十八日公布本港「貧窮線」,並在明年初的《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公布相關扶貧政策。

扶貧委員會七月通過向居住環境惡劣包括私樓劏房、木屋住戶或露宿者,但不包括工商廈的劏房戶發放一次性津貼,因當局不容許工商廈改為住宅,有關決定惹起工商廈劏房戶強烈不滿。

扶貧委員會轄下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主席羅致光會後解釋,如屋宇署向有關工商廈單位發出清拆令而業主未執行,便屬違法,但關愛基金秘書處職員無理由懷疑有上述違規,故毋須向執法部門舉報,又指即使違法者亦是業主而非工商廈劏房戶,故將工商廈劏房戶納入有關津貼計劃內。

三傷津入息上限獲放寬

此外,委員會昨通過放寬「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租用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的特別津貼」及「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購買與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相關的醫療消耗品的特別津貼」的家庭入息上限,由現時每月入息中位數的百分之一百,放寬至百分之一百五十,並分三個津貼額,合資格的申請人最多每月可獲六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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