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薄案昨進行第五日審訊,控方提醒薄熙來,犯罪事實是客觀的,並不隨他的主觀意志而轉移,並且指薄罪行極嚴重,且翻供拒認罪,須從嚴懲處。按內地刑法,薄熙來最高可判死刑。但有北京學者表示,薄翻供導致重判,但不至判死。有關律師則認為,薄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緩。
昨早法庭辯論先由控方發言,控方指,薄熙來單獨或共同受賄二千一百七十九萬多元人民幣,以及共同貪污公款五百萬元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加上濫用職權令國家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控方認為,薄罪行極其嚴重,又拒認罪,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控方還提醒薄,犯罪事實是客觀的,並不隨他的主觀意志而轉移,「不因你認為有就有,你認為沒有就沒有,認定犯罪事實,是以全案證據為依據,而不是以你的口供為依據。」根據內地刑法,貪污受賄十萬元人民幣以上最高可判處死刑。而官方《人民日報》昨發表評論員文章,指薄案整個庭審過程公開、透明,整個程序等都經得起事實和法律的檢驗,這表明內地「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態度和決心。
北京學者章立凡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指出,薄熙來清楚知道很難脫罪,他翻供是為保住政治影響力,但勢必導致中共高層圍繞薄案再度陷入權鬥困局,薄因此會被從重處罰,不過不至判死。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莫少平向本報稱,薄如被判處有期徒刑,不會低於廿年,但翻供或為判決添變數,他面臨的刑罰應是無期徒刑或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