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偷拍裸男 「同志」工頭社服

【本報訊】有同性戀傾向的地盤男工頭,在九龍公園男更衣室內取出相機偷拍裸男,期間被泳客揭發,於早前承認一項有違公德行為罪,昨被九龍城法院輕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廿小時。

相機存176張裸照

被告林祖榮(卅二歲)的律師求情稱,其父母已知悉事件,十分支持他,報告又指被告沒有嚴重的精神問題。案發於二月一日晚九時,泳客見到被告手持衣物遮掩下偷拍,向被告大喝:「你影咩!」被告當場被擒,泳池職員報警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愛看裸男照,警方在其相機內發現有一百七十六張裸男照。

案件編號:KCCC 301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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