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端或洩港人私隱

【本報訊】美國中情局前特工斯諾登爆料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私隱安全問題。雲端技術專家伍燦耀指出,現時雲端技術相當於將數據放置在「別人」的數據中心,做法存有安全漏洞,即使與服務供應商簽訂合約,科技公司亦可秘密將數據轉交他人,他建議政府倣效歐洲,就數據中心立法,保證科技公司的數據不會流出香港,以保障港人私隱。

曾經在美國矽谷從事科研多年的伍燦耀六年前回港,研發雲端及數據加密技術,去年獲得香港工商業獎科技成就大獎。他昨於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港府對科研的後期支援不足,科研產品在本港難以廣泛應用。他表示政府去年曾推出計劃,以成本價購買本地科技公司的新技術,再供志願機構使用,但計劃要求志願機構撰寫報告,最終未有太多機構願意參與。

本地市場細 專才地位低

他認為本港的資訊科技人員地位較美國低,加上本地市場細,令科研發展有一定困難,「搞科研要跳出香港……放眼世界,(香港)大多只能做跳板,美國可以同好多技術公司合作,但香港搵唔到」。

他又指曾與不少本地大學生合作科研,但發現本港參與科研的大學生普遍缺乏熱情及創造力,團隊之間溝通較少,反之美國學生則較主動,希望日後可以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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