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思在律師樓錄口供

【本報訊】爆粗老師林慧思早前向警方報稱在社交網站遭恐嚇,原定前日到上水警署錄口供,但最後「甩底」。警方昨日應其代表律師、前泛民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要求,專程派員到鄭的律師樓為林落口供。警方發言人表示,案件現列為刑事恐嚇案處理,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強調警方絕不容忍違法行為,不論涉事人有任何背景,警方都不會坐視不理,一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處理。

接近警方消息指,任何報案人或證人都有權要求在警署以外的地方落口供,警方是否答應則視乎個別個案的情況而定。此外,有網民昨透過美國白宮網頁發起網上請願,促華府介入事件協助林慧思。據有關準則,任何請願在一個月內得到十萬人網上聯署,白宮就必須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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