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調機構認為,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連串風波,對特首及特區政府的民調評分已造成一定的衝擊。筆者認為,要衡量一名官員是否稱職,看其政績表現是最重要的。至於誠信與否,香港自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法律制度來監察;私人品行和操守亦屬見仁見智,不同角度有不同看法。
《資治通鑑》有云:「君子用人如器,各取所長。」過去一年,政府的施政屢屢碰壁,其中一個主要因素,相信與政府未能做到「量才適用」有關。就以陳茂波為例,他是會計師出身,按其專長,可能負責政府審計或財政部門工作會更為適合,但去年七月底,他突臨時獲委任為發展局局長,以替代因涉房津官司而辭職的麥齊光。
要知發展局與審計署、稅務局等以執行法規為主的部門不同,它並非純粹一個行政部門,而是肩負香港土地發展規劃重任的「大腦」,需要統籌和兼顧的範疇甚廣,且環環相扣又無固定模式可循,少點經驗和創新思維也難應付。
筆者曾任數屆城規會委員,深知要開發一片土地所涉及方方面面的複雜性,除了要研究交通網絡及環保問題,又要考慮醫院、學校、警署及其他社區設施等配套,關卡重重。陳茂波對香港地政用途、土地契約和建築規例等,可說是一名「門外漢」,一下子要他「走馬上任」掌管發展局的工作,如何駕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