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僅五呎三吋的阿強,於越南出生,皮膚黝黑,其貌不揚,但兩任妻子均於十多歲便跟隨他,他之所以能深得女孩「垂青」,可能與其於越南受過戰火洗禮,又曾偷渡台灣,最後扎根香港的背景有關,他擅於把自己經歷英雄化,令年幼無知的女孩產生崇拜感。同時間,他又利用子女作餌,藉以親近其他女孩,以滿足其孌童癖好。
任職運輸工人的阿強,對女孩「情有獨鍾」,首任妻子結婚時,年僅約十四、五歲,更為他誕下一子,他又不時招待小朋友到家中玩耍,極為「好客」;後來他在公園認識當年只得十一歲的第二任妻子阿珊,她不理父母反對,甚至以死威脅,誓要與阿強在一起,阿強首任妻子忍受不了這三角關係而黯然退出。
另阿強愛帶着年幼子女出沒於公園或遊樂場,利用子女結識其他兒童,滿足其孌童癖好,更會投其所好,以流行的閃卡、電子遊戲機等引誘小孩成為朋友,及不時邀請到他家玩耍。而受害女童陳諾雯及嚴佩珊就在這種情況下認識阿強,最終招來殺身之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