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旅客不文明行為屢淪國際笑柄,單以來港旅遊計,將救生衣當紀念品、在商場或主題公園等公眾地方隨地便溺已惹人側目;而在國外古蹟塗鴉刻字、隨意吐痰喧鬧更是盡丟中國架。國人連串醜態盡毀中國禮儀之邦美譽,迫使國家旅遊局「出招」,擬推新規範就出遊不文明行為罰款甚或行政拘留十天,有關文明旅遊行為指南及公約或將納為旅遊合同中具法律效力的附件。惟有律師認為,有關規範未能約束自由行的內地旅客,實際作用成疑。
內地官媒引述國家旅遊局官員消息報道,局長邵琪偉建議將○六年已發布的《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以及《中國公民出國(境)旅遊文明行為指南》,納為旅客與旅行社簽署的旅遊合同附件,等同合同的補充說明條款,具備法律效力。如未遵守兩份文件當中列明的文明行為規範,可被罰款二百至五百元人民幣,並處以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
有關《公約》及《行為指南》內列舉的都是內地旅客常遭詬病的擾人行為,如胡亂插隊、喧嘩吵鬧、破壞環境、有欠衞生等,並特別提及切忌貪小便宜,應愛護古蹟公物等。
未及制止 導遊將被追究
邵琪偉強調,導遊及領隊肩負文明旅遊宣傳、監督的責任,要求及時提醒並制止團友的不文明行為,如團友在旅遊期間造成不良影響,將追究領隊、導遊和旅行社責任。
邵又建議將提升國民旅遊文明素質的要求納入導遊資格考試、培訓及年度考核的範疇,未有履行職責或失職的導遊、領隊及旅行社,將被批評教育,責令整改。
有內地旅行社負責人表示,遊客的不文明行為若觸犯當地法律,是按照當地刑罰制裁,以隨地吐痰或違例吸煙為例,各國有不同罰則。而國家旅遊局的建議措施落實實行後,意味旅客回國仍需要為其違規行為負責受罰。該負責人亦指,有關建議是為十月正式實施的《旅遊法》做準備,相關法規明文規定旅遊者在出遊活動中,應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及公德,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及宗教信仰,保護旅遊資源及生態環境,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
條例對個人遊未能規範
惟內地有律師認為,旅遊局建議對打擊旅客不文明行為的作用有限,指措施只對參加旅行團的遊客及旅行社有效,然而未有約束個人旅客行為,例如到香港自由行的旅客若有不文明行為,根本未能規範。
內地去年出境旅遊人數超過八千三百萬人,增長迅速,但貽笑大方的劣行亦不絕於耳。中宣部官員上月底已表明要加強約束教導,強化國人文明旅遊意識,《人民日報》等官媒亦刊文批評內地旅客「素質不像腰包鼓得那麼快」,籲當個合格的旅遊者。
1維護環境衞生:不隨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亂扔廢棄物,不在禁煙場所吸煙。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嘩吵鬧,排隊遵守秩序,不並行擋道,不在公眾場所高聲交談。
3保護生態環境:不踩踏綠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實,不追捉、投打、亂餵動物。
4保護文物古蹟:不在文物古蹟上塗刻,不攀爬觸摸文物,拍照攝像遵守規定。
5愛惜公共設施:不污損客房用品,不損壞公用設施,不貪佔小便宜,節約用水用電,用餐不浪費。
6尊重別人權利:不強行和外賓合影,不對着別人打噴嚏,不長期佔用公共設施,尊重服務人員的勞動,尊重各民族宗教習俗。
7講究以禮待人:衣着整潔得體,不在公共場所袒胸赤膊;禮讓老幼病殘,禮讓女士;不講粗話。
8提倡健康娛樂: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拒絕黃、賭、毒。
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注重禮儀,保持尊嚴。
講究衞生,愛護環境;衣着得體,請勿喧嘩。
尊老愛幼,助人為樂;女士優先,禮貌謙讓。
出行辦事,遵守時間;排隊有序,不越黃線。
文明住宿,不損用品;安靜用餐,請勿浪費。
健康娛樂,有益身心;賭博色情,堅決拒絕。
參觀遊覽,遵守規定;習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難,諮詢領館;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