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前高官指出,安排下級公務員署任較高級職位,其中一個主要用途是培訓及測試有潛質升職的同事接班,港台先後安排兩名快將退休的人員,以及「翻閹」曾被「搣柴」的人員重新署任,雖未必違規,但做法奇怪罕有。
此外,下級人員署任較高級職位一般可獲發署任津貼,或支付相當於較高級職位的九成薪金,但不會影響退休時的退休金及長俸金額。
公務員出身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出,公務員署任安排分兩種,一種是署任者有機會晉升,另一種是為行政方便;若署任者表現良好,有例子署任半年即可「升正」,但亦有可能署任長達一、兩年,過去亦有例子「三個人爭升一個位,於是三個人輪流署任,睇吓邊個表現好」。對於港台今次安排同一人「署完又署」,期間又讓兩名同事署任到退休,葉太坦言「係罕見啲」,但強調退休福利按實際職級而非署任職位計算,「署任到退休份退休金都唔會着數咗」。
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亦說,政府沒有規定尚有數月便退休的人士不能署任主管職位,但若安排署任的目的是培訓有潛質同事接班,便不應由即將退休人士署任。
今次事件涉及的電視錄影剪接組總監,職級為高級節目主任,月薪五萬五千八百五十元至六萬八千七百三十二元,節目主任署任高級節目主任期間,可支取相當於高級節目主任薪級表最低點的九成月薪,至於由較高級的特級節目主任兼任較低級的高級節目主任職位,則不會獲發額外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