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民調:限制期一過 可出三份糧

【本報訊】對於食環署高薪「翻閹」退休公僕,且大部分「筍工」沒有經過公開招聘,有監察政府團體直斥,非公務員合約計劃存在漏洞,容許部門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自行「搵人」,容易造成黑箱作業及私相授受,認為當局須交代沒有公開招聘的原因,又指港府屢「翻閹」退休高級公務員,令政府部門及法定機構紛紛淪為退休高官俱樂部。

「緊急特殊」助長濫權

食環署「翻閹」的退休公務員全屬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政府九九年推出計劃時原意為讓部門能靈活應付一些非長期的工作,為確保公平性,須公開招聘,但同時容許部門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自行邀請適合人選申請職位,惟彈性竟變成漏洞,亦有人質疑部門變相「濫權請人」。至於已退休公務員若獲聘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合約期間,仍可繼續支取長俸;若他們「翻閹」期間還有其他兼職,若仍處限制期,須事先獲當局准許。換言之,若已過了一切限制期的「翻閹」公務員,可自由兼職,確會有人出三份糧,包括長糧、翻閹工作薪金和兼職薪金。

新論壇理事鄧咏駿指出,食環署高薪「翻閹」部門廿六名退休公務員,當中包括以九萬元月薪「翻閹」一名前助理署長,其餘廿多個職位又屬「超級筍工」,惟有關職位大部分無經過公開招聘程序,令人質疑涉黑箱作業,明益自己人。他直斥,港府經常「翻閹」退休高官,如食物及衞生局前局長周一嶽雖然表現不濟,也可以被「安置」到平等機會委員會,令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淪為退休高官俱樂部。

鄧又稱,港府推行的非公務員合約計劃,同時容許部門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自己搵人」,暴露計劃存漏洞,容易造成不公平或私相授受,亦反映公務員事務局不少指引及規則沒有與時並進,未能符合公眾要求透明度高的期望。

至於被「翻閹」的退休高級公務員在合約期間涉多重福利,除了支取月薪亦可領長俸,將來還有約滿酬金,鄧咏駿批評長俸制度本是為保障高官「全退」生活,不期望他們離任後再就業,避免利益衝突,但不少高級公務員退休後「再職」,「兩邊有收入」,當局須檢討有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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