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九龍南區指揮官
受文人:九龍南區各消防局單位主管
日期:二○一三年七月二日
1.本便箋目的是提醒本區人員在使用社交應用程式群組(WhatsApp)上,必須嚴格遵守部門政策訓令第II部第11.2.1章內的指引。無論在當值及休班期間,所有屬員必須維持部門正面專業的形象,任何刻意在社交應用程式群組及互聯網媒體上,發放或披露對部門構成負面影響或損害部門聲譽的信息,經調查後如事情屬實,會被紀律處分。同時,各人員亦不應該在社交應用程式群組及互聯網媒體上發放對任何人士帶有不善意批評的信息,包括家庭、朋友、及部門。
2.各單位主管必須將本便箋目的內容轉告各屬員,並提醒所有屬員須嚴格遵守部門政策訓令第II部第11.2.1章內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