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途坎坷的婦人曾懷有畸胎而需墮胎,惟身心脆弱之時,丈夫卻漠不關心,後來更發現對方有婚外情,令她再受打擊。因對丈夫心生怨恨,為報復發洩,遂在一個月間十八次盜用其信用卡「狂碌」,購買金手鈪及化妝品等物,涉款共八萬三千多元。丈夫收到月結單後揭發事件,更狠下心腸報警拘捕妻子。女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十八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和服務罪,法官判刑指本案情節特殊,亦同情被告的背景,加上她後悔知錯,輕判她入獄八個月。
任職收銀員的被告余秀慧(卅六歲),有一次店舖盜竊案底,昨以普通主婦的打扮應訊,她聞判後表現平靜。而不念舊情報警的被告丈夫,曾任公路維修員,現時無業,他一直無到庭。據知被告跟丈夫至今仍是夫妻關係,二人亦沒有子女。法官指信用卡騙案是嚴重罪行,但本案並非一般的詐騙案,被告為了報復丈夫不忠,案情特殊,報告指她重犯機會不高,故相信她真心悔改下,對她輕判。
被告被控在一一年六月至七月間,十八次盜用丈夫鄭國偉的萬事達信用卡,到不同商店取得財物或服務,包括化妝品、兩個名牌LV手袋共值一萬八千多元、三隻金手鈪共值四萬四千多元、以及參加美容院皮膚護理療程等。
案情指,被告與丈夫○八年結婚,兩人自一○年起感情生變,翌年七月被告與丈夫分居。丈夫在前年七月收到滙豐銀行的信用卡月結單時,發現有多項不明來歷簽帳,遂向被告查問,最終揭發事件。丈夫於前年十月報警,被告直至今年三月意圖出境時被捕。被告的背景和心理報告指,被告○五年曾懷有畸胎而墮胎,當時丈夫未有表現關心,直至前年被告更發現丈夫有婚外情。
案件編號:DCCC 45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