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兼香港新恒基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高敬德(被告),被指在一一年十二月廿二日,向財務公司天行財務融資有限公司(原告)借款一千五百廿五萬五千多元,並答應會在兩個月內把本金連同利息歸還,惟原告指被告至今只還款約六百八十多萬元,昨日遂入稟高院向被告追討欠款連利息約八百七十二萬多元。
案件編號:HCA 115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