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案,辯方法證會計專家Ian Robinson昨稱,據其調查,楊於八九年以三百萬元資本在尖沙咀半島酒店開設髮型屋,短短兩年間便賺了四百萬至一千萬元,但他承認對此並無實質文件引證,主要靠楊口述得知,他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和詢問妻子有關理髮價錢而確認楊的說法合理,他亦不知道該髮型屋的規模及具體員工人數等。
Ian Robinson昨接受控方盤問時指,他調查本案被告楊家誠的財務背景時,主要靠楊的律師團隊提供相關資料、接觸相關證人及楊本人,他亦利用網上過千項資料及報章作引證。Robinson否認有使用網上維基百科的資料,而他採用報章報道亦只是作參考及比對他獲得的資料。
Robinson於報告中透露,據他調查,楊早年曾到英國及法國學剪髮,回港後於八九年在半島酒店內以三百萬元資本開設髮型屋「Vole」,兩年間Vole已賺了四百萬至一千萬元,於九一年搬離半島,而楊當時亦有開設其他髮型屋。不過,控方質疑上述資料來源,Robinson承認無實質文件,但他本人亦曾在香港開設公司,知道當時市場情況,加上詢問過太太有關當時理髮的價錢,認為楊說法合理。
控方出示楊開設的另一髮型屋「Vanity」在九七至九八年的稅務資料,指該店期間只有約十一萬元收入,質疑Vole何以能賺大錢。Robinson回應指,不能單以稅單計算髮型屋收入。他又指楊於九一年在皇崗以一千二百萬元人民幣經營酒店,三年後出售賺了三百萬元,但楊因事隔已久而未能提供文件證明,楊的物業投資公司其後也在馬來西亞及泰國投資物業,亦賺得四百萬至二千萬元。
Robinson不相信楊涉及洗黑錢,否則,其銀行戶口便不會有五十一次逾一百萬元的現金存款、以及現金提款比存款更多等情況,因為這會令人對他起疑。他指楊非低收入人士,毋須借戶口給他人洗黑錢,而且涉及洗黑錢應要保持低調,但楊卻相當高調,更買入球會,而買球會並不能幫助楊進行洗黑錢活動。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