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炸藥洗錢 贓物充公

【本報訊】警方去年在荃灣一個貨倉發現了廿四噸來歷不明炸藥原料,追查後揭發三名以色列籍男子受聘來港處理共重三百四十二公斤、總值近一億四千萬元的金條,以及價值近一千二百萬元的四顆各重五卡的鑽石,三人被控一項洗黑錢罪,其中兩名被告早前在區院認罪並被判監,餘下一名被告日前亦裁定罪成,昨被重判入獄五年半。

餘一被告重囚66月

控方申請充公檢獲的部分金條和四顆鑽石,價值逾八千三百萬元,獲法官批准。本案原本有四名被告,其中澳洲籍男被告Shulman Doron Zvi(廿五歲、酒保)的案件分拆處理,押後審訊;餘下三名以色列籍男被告依次為Hen Yoav(廿八歲)、Gavish Omer(廿六歲)及Fadlon Daniel(廿八歲),均持旅遊簽證來港,被控一項洗黑錢罪。

首被告和第三被告早前認罪,各被判監五十二個月;次被告日前被裁定罪成,昨判監五年半。

案情指,三名以色列籍被告與其他不知名外籍男子,到元朗及上水兩間村屋,用的士運走數袋重物到尖沙咀重慶大廈,期間又在港出售了總值七千三百萬元的金條,款項存到由Shulman Doron Zvi控制的公司銀行戶口。警方去年五月初拘捕三被告,並檢獲五袋總值六千六百萬元的金條和四顆鑽石。

案件編號:DCCC 1033、3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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